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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刚刚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自11月15日起,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还“特别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一个原则,就是国家规定的是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而并不是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网络”,不能因为不让未成年人到网吧去,就一刀切地“网络,让孩子们离开”。
网吧有问题,但网络无错。我们向未成年人关闭的是网吧的大门,而绝对不应该是整个网络。当网吧的大门向未成年人关闭之后,他们接触网络的重任就落到了学校和家庭上。对学校而言,这就应该加大对电脑课的硬件配置、课程安排、师资队伍的投入,还要培养他们对网络中有害信息的鉴别能力;类似的工作,家庭也要配合学校来进行,在学生放学回家后不能放任不管。
只有从学校到家庭都形成一个监管的“网络”,过滤掉“脏水”,未成年人才能在“干净”的网络世界里自由游泳。【我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