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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最近的一条新闻,19岁的约恩·约翰森被挪威奥斯陆一家法院判决无罪。这位约翰可能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是谁,但他编写的一个称之为“DeCSS”的程序却早在市面上流行了。
大家也许知道,DVD在订立标准的时候,有很大的工夫花在了如何防止盗版上。如果是一部影片的话,内容是以数字的形式放入到光盘中的,被加了密,还有区码什么的,内地的就是6区,理论上说,本地销售的机器只能播放6区的片子。
当然可以用一台录像机把DVD放的片子录下来,这样获得的信息是采用模拟手段取得的,它无法重现原来碟片的全部内容,比如不可能有多种文字的字母和不同声轨,画质也还大幅降低。
而用小约翰这个程序,可以利用一台电脑,绕开DVD光盘的加密程序,把整个DVD的内容复制下来,按理,这种复制和原来的光盘质量是完全一样的。很明显,这给了盗版制造巨大的机会,而事实上,目前市面流行的那些制作优秀的盗版,不论在世界何处,几乎都是用这段程序来破解的。
可以想象,这对好莱坞的制片商们来说,会是多么巨大的灾难。据报载,由于未经授权的互联网翻版情况严重,百代等著名唱片公司已经因而损失了上亿美元收入。这些唱片公司出版的录音带和激光唱片等从没有被加上防盗录密码,而本来以为防范严密的DVD产品现在又面临同样的危机。
约翰的被控和无罪,证明了人们的一种非常矛盾的心态,而在这背后,实际上反映出在知识产权领域和互联网领域,人们的价值标准是不同的。后者在许多场合似乎是以蔑视前者的存在而获得自己的存在权的。
同时,在这两个领域里,都存在着一种极端化的趋势,比如在强烈捍卫知识产权的人士那里,即使是私人间的非商业性的拷贝也会被认为是损害了原创者的权益,那么将来,会不会在每一本书中也做上指纹扫描仪,使得只有购买了这本书的人才能读它呢?
反过来,类似小约翰的行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要被盗版者利用,编写类似的程序在道德和法律上又究竟该如何定义呢?
有趣的是,在这条消息的最后说,19岁的约翰森现在已经成为美国黑客的英雄,也是挪威家喻户晓的人物。【我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