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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之际,思科控告华为无疑是业界的大事,至于谁是谁非,中间错综的关系一时难以说清,带了感情发一份感慨也是于事无补。还是冷静地分析一下官司的最终结果。
对于这场官司现在似乎有一种论调,官司是要打下去,不会有和解的可能,我个人分析博弈双方的情况和地位,以为官司不过是一种警告对方的手段,庭外和解差不多可以说肯定是最终的结局。
思科的顾忌
打一场官司我们当然要问为什么打,要打出什么结果?思科打这场官司却是并不那么情愿,或者说是一场充满了顾忌的官司。这场官司的宣布时间充满了深意,如果要取得好的宣传效果,置对手于死地,尤其是中国的对手,这个时间绝对不合适。1月24日,一周后中国将过春节,中国绝大部分人都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回家过年,媒体的兴奋点都转向和春节相关的事,IT行业和媒体都陷入半停顿的状态,这时间公布这场官司,相当多的媒体不能及时的反应,20多天后,春节过去,大家上班时,兴奋点已经过去,宣传的效果肯定不好的。其实思科要的就是这效果,一方面要打这场官司,给华为以压力,另一方面,思科并不想把这场官司变成一个热点。原因很简单,就是中国的市场。在中国,思科有10亿美元的市场,而中国的IT和通信业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思科不愿也不敢失去这一市场。当然我们并不会认为思科控告华为,中国企业就不再购买思科的产品,但是其对中国企业的扼制战略一定会让中国企业和中国人民有所警觉,以后思科在中国市场的表现就相对困难了。中国的管理部门当然不希望美国企业对中国制造企业的扼制政策的成功。众多的中国企业虽然现在尚没有能力与思科对抗,但是也是能从此次诉讼中,看到自己的命运,看到未来发展中面临的困境,是否会联合起来,抑制、对抗思科的产品,最后会产生怎样的对抗局面难以预料。
另一方面,此次诉讼思科并不会得到太多的现实利益,思科起诉华为的路由器虽然已经在美国销售,价格也很便宜,但是销量据说不过几十台,还没有对思科形成实质性的威胁。大家都很清楚,在美国打一场官司是需要高成本的,不但要消耗大量的时间,也会消耗大量的财力,这场官司拖过三四年也不一定,对近期业绩不佳的思科来说,需要解决眼前的问题,打这场官司会对现实的中国市场有不利影响,对未来市场影响情况如何还是难以确定,那么思科为什么还要打这场官司呢?
思科想一石二鸟
此次思科的诉讼是一个一石二鸟的策略,一方面从长远上,可以起到抑制华为在美国市场发展的长远效果,从而保证其垄断的地位,保证其利润空间。另一方面也是来自股市的压力。一个时期以来,思科的股票表现不佳,一直呈缓慢下跌的态势,投资人的信心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华为切入美国市场,并没有对思科产生实际的威胁,但是如同一根刺扎在思科的眼睛里,对这根刺更敏感的却是思科要加倍陪小心的投资人。思科的第三财季业绩要在2月初宣布,业绩难以达到预期想必早已知道,通过对华为的诉讼尽早向投资人表明一个态度,对于竞争力强大的华为,思科将通过诉讼的方式抑制其在美国市场的发展,并将其赶出美国市场,从而获得投资人的信心。
思科的股票在1月24宣布对华为的诉讼后,就出现了小幅上涨,也许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打中了一只鸟,可惜这毕竟解决不了眼前问题。2月6日,思科宣布,该公司将连续第二个季度出现销售下滑,受其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也应声下跌。远水救不了近火,这是没有办法的。
这样的一场官司,思科一定要分出个胜负出来,所得不多。就是胜诉了,对于几十台产品的销售额,赔偿能有多高也很难说,还牵涉到对中国企业能否执行,美国的判决中国能否承认,如果这场官司要变成了主权关系,思科在中国的市场很是岌岌可危了。因此,告先告了,给你以威胁,然后通过庭外和解达成协议,并且基本实现其拒华为于国门之外的目的,而中国市场也基本不受损害,是思科的上选。只要时机成熟,接受庭外和解,思科是肯定会考虑的。
华为要胜不是很容易
华为打这场官司,首先是被动的,其次胜算也不是很多。在美国打官司成本高,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高昂的律师费,大量的人力与时间消耗,华为要到美国打官司,消耗不起,就是消耗得起,得到的市场到底有多大,也还是一个疑问。华为在美国开拓市场,把市场拓展到国外去,当然是有其雄心,但是到底在美国本土能获得多大的市场?华为并没有确定的概念,Quidway路由器在美国的销售据说只有几十台,就是没有诉讼华为能把市场做到多大,实在难以定论。华为要打赢官司,就要聘请精通美国法律的律师,要投入大量精力到这场官司中去,对于一个主要市场在中国的企业来说,成本太高。
另一方面,华为打这场官司若不求胜,将是后患无穷。此次思科取胜将成为一个案例,美国很多法官断案都是依靠案例,而不仅是法律条文,这样的案例一但形成,对于华为、乃至其他中国企业都会有极大影响。作为后来的企业,行业的标准、核心技术都在人家手里,中国企业要能够重写规则还要许多年的时间,这样的情况下,一旦案例形成,美国法官都可以依照案例断案,让中国企业都面临知识产权官司。
对于不胜不行,胜却很难的华为来说,选择庭外和解的方式,退一步,以获得发展的空间也不失战略性的选择。
美国的经济官司,庭外和解的多,一是这样的官司关系复杂,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背景。其次是成本高,经济官司常常最后的结果变成了很不经济的事,除了律师是受益者,原告被告都成了受害者。更何况思科控告华为不但是一场知识产权的官司,还牵涉到民族感情、市场分配等,若是美国法庭判决华为败诉,赔偿可能还涉及中美的主权和司法权问题。关系极为复杂,对于在中国有着巨大经济利益的思科和刚刚走向世界的华为,把官司长期打下去,都不如争取一个庭外和解的机会。
因此,我个人认为,这场诉讼的最后结果,不出意外会以庭外和解结束。不过就是到了那一天,握手的双方,对手还是对手,不过是做了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妥协,决不会化干戈为玉帛。 【我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