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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关中国软件的盗版侵权问题讨论越来越激烈,始终没有停息过,今天看了些文章,觉得一定要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于是草就此文。
首先要说明的是:盗版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并不是自中国始,也并不是只有中国有。中国或许盗版很严重,但也不是唯一盗版很严重的国家。美国也不是没有盗版,而且美国的盗版率也能排进全球前十名。美国人也不是不想用盗版,我前几年就曾在电子市场看见一家美国人在兴高采烈地选购盗版光盘。
日前,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IPA)向美国的贸易代表罗伯特建议,应当维持对乌克兰的7500万美元的贸易报复,并将9个国家列入美国的“重点观察国家清单”中。这些国家是巴哈马、玻利维亚、科威特、立陶宛、巴基斯坦、波兰、南非、韩国和泰国。而中国只是“建议继续密切关注”,可见相差甚多。IIPA和美国在知识产权上对我国的关注向来不遗余力,连我们入世谈判的时候,美国人都要把这知识产权拿出来作为极其重要的谈判内容,可见其重视程度。连如此不遗余力的都认为中国是“建议继续密切关注”,并不是盗版最严重的国度,我们为什么要自作多情地给自己戴上“盗版世界最高水平”的三角纸帽?哪怕就是用BSA发布的盗版率数据来衡量,中国也排不到世界第一。
其次,中国的软件盗版到底有多严重?
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方兴东先生的观点十分精辟,不需要我再额外多说什么了:方先生认为,“软件这个领域里,可以分为1、软件专业服务(埃森哲、IBM、普华永道、EDS等);2、企业软件解决方案(Oracle、SAP、CA、用友等);3、大众市场软件产品(PC软件,微软、Adobe等)。前两块是目前增长最快的部分,占到整个软件业的75%以上,而且这里面根本没有所谓的“盗版”问题。而只有占到整个软件业不到1/4的PC软件才有盗版问题。中国软件业的基本格局也同样如此。
因此,即使中国所有的PC软件全是盗版,那么我们软件产业的盗版率也不可能高于30%!”
“即使在PC软件领域,很多人的机器里的大多数PC工具和软件,无论是压缩工具、系统工具、下载工具、媒体播放、图像浏览、桌面工具,还是网络工具等、甚至部分游戏娱乐,很多人使用的都是共享软件、免费软件、自由软件,可以在网上(包括新浪、Zdnet等)自由下载。当然,有些软件如果没有注册可能会有一些使用的限制,但是人们已经不需要再背“盗版”的黑锅了。共享软件和免费软件、自由软件已经是PC软件业发展的绝对主流!而另外一些软件,比如杀毒软件、教育软件,其市场正版率是非常高的,驱动程序更是正版得不能再正版的软件。因此,PC软件也根本不可能有着“94%”这样的天文数字。”即使是被称作“盗版光盘”的光盘里,也并不都是盗版的软件,共享软件和免费软件、自由软件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些软件是可以被自由复制、自由传播的。
第三,90%以上的软件盗版率是不是妖魔化中国?
按照BSA发布的数据,中国2000的软件盗版率为94%,2001年为92%,2002年的数据我还没有看到,这样的数字有谁能相信吗?根据上面的分析,这些数字是根本站不住脚的,那么这个数据是怎么出台的呢?那我们就要看看这个数据是哪里来的了,BSA提供的。“看来,BSA所谓的盗版率可能就是它少数成员的产品盗版率,比如微软的操作系统和Office。那么我们也看看事实,操作系统曾是盗版的主题。但是目前中国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品牌机都已经合法预装了Windows,应该可以使盗版率大大降低。而盗版率较高的就是有着‘天价’一样的Office和Photoshop”。但是根据最新的新闻,中国所有品牌机合法预装的Windows操作系统,根本不经过微软中国,而是在香港或国外(在微软体系中,微软中国和微软香港是两个独立的子公司,微软中国并不管辖微软香港)。这是为了什么呢?至于Office,仅仅执拗地坚持自己“全球统一价格”的政策,并且事实上执行对中国价格格外高的政策,这难道不是很奇怪的么?去年五月,台湾地区进行了一场大斗争,迫使微软不得不对其产品进行大降价,最低的只有原来价格的三分之一。这说明,所谓“全球统一价格”也并不是牢不可破的。微软的产品,微软中国只和微软台湾都只是作了一些本地化工作,因此,简体中文版和繁体中文版的成本其实相差不会太多,这表明微软不是不能降,而是不愿意降。为了什么呢?还有,微软委托麦肯锡给计委的报告中,居然如此写道:“中国盗版率高达94%,将这一比例降低6%,能使中国软件市场翻番”。那么,只要微软把产品价格降到一个合理的、大家可接受的程度,盗版率降低的程度将远远不止6%,给微软带来的好处将是一个庞大的数目,微软为什么不降呢?“造成极少数公司和极少数产品盗版率异常高的根本原因,到底是因为国家和用户的不道德,还是这些公司这些产品本来有问题!应该反省的恰恰应该是这些公司本身!”
更为奇怪的是,街头巷尾如果谈论软件盗版率,也都引用的是BSA的数据,就凭它只字片语,就让整个中国IT业背上了沉重的盗版“原罪”,为什么没有中国政府或者中国的独立调查机构的数字呢?我们的声音在哪儿?
第四,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到底该有怎样的度?
原本的知识产权是为了鼓励发明创造的人有更大的积极性去进行创造,而如今却成了为保护而保护,成为大公司垄断市场、维护自身利益的锋矛坚盾,在我们接轨国际、尊重知识产权的时候,也千万不要忘记,知识产权,揭开神圣的外衣里面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经济利益,因此我们犯不着把它供在神坛上顶礼膜拜;也因此,对于对方漫天要价的利益,我们理所当然可以就地还钱,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没什么不对的;而对于我们自己的利益,也当然要慎重维护,我们也可以对别人漫天要价。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如此,哪怕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罢。
对于日前Cisco和华为之间的官司,据有关报道,思科诉华为的举证中,有一个证据是援引华为副总裁费敏的一句话:“世界上所有的顶级设备供应商都是我们学习(learning)的榜样”。思科认为这一“证据”毫无疑义地表明,这里的“学习”实际就是华为完全无视思科知识产权的无耻(blatant)的复制和侵占。
不用感到惊讶,也不用感到愤怒,这就是思科对于知识产权贪婪的追求。对于知识产权从文字作品级别的保护到专利权级别的要求,我们不能一再容忍了。
上个世纪70年代的时候,美国的软件保护也并不是很严格,弥漫着自由主义的软件界,软件到处被自由复制、自由传播(那时还没有盗版这个概念),只是到了后来才慢慢严格起来。同样,日本也是如此,现在的保护极其严格,可是当初起步的时候,也是非常松散。这给我们一个提示:在这一方面,即使先进如美国、日本,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由盗版泛滥(姑且不论中国是不是盗版泛滥,盗版率到底是多少)到严格保护也是要一步步走来的,与之配套的法律程序自然也不能、也不应该一蹴而就,否则便是过度保护,不适合现状的,有拔苗助长之势。
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把知识产权当成经济利益来认识,而不是当成该被顶礼膜拜的对象。我们需要对中国的盗版现状有一个自己的认识,而不是让我们的一些组织手里拿着人家大笔的捐助、赞助,嘴巴或情愿或不情愿地成为人家维护自己利益、妖魔化中国的传声筒。而盗版问题更不应该成为中国IT业不得不背的原罪。
打击盗版,漫漫长路,连IIPA都已经不得不承认盗版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是不可能一蹴而就、彻底消灭的,我们更不必自己来妖魔化自己、自己给自己制造“盗版恐怖”。盗版要打,知识产权要保护,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有清醒的头脑,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制定清醒的政策来应对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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