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被称为“剽窃者”的北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铭铭一直有不少同情者。
这个现象总是令我想到美国商场和超市,每年因有人偷窃而损失160亿美元,而美国人对这种现象普遍无所谓,被抓到的小偷一般不会受较重的处理,本人也不以为然,社会更不关注商界的损失。但是,如果美国居民家里发生盗窃,那则是如临大敌。
那么一向以法规多如牛毛的美国,对学术腐败怎样处理呢?1992年,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成立了研究诚实办公室,专门接受和处理对学术不正当行为方面的举报,至今已处理100多起案件。
结果是:有真正的弄虚作假者遭到了报应,也有部分举报者受到了报复,还有部分人受到了冤枉。
据说,上述三种结果对当事人的影响都是终身性的。
据新华社记者最近分别对日、英、德等科技大国的学术腐败调查,结论是治理必须靠法治和自律并举。
可不可以这么说———
无论当事者(批评者、被批评者、学界、传媒)的动机如何,王铭铭的“抄袭”业已成为“事件”和“话题”。因为它是“事件”,所以必须“就事论事”,即理清事实、界定性质:它是犯规、越轨还是侵权、违法?因为它是“话题”,所以需要“横生枝节”,需要“纠缠下去”:它映射的是道德的破绽还是制度的漏洞?“自律”与“他律”,谁更重要?
人们的居心所在,说起来也只有这么两层意思。
这将是人类社会道德底线,在人类精神的顶峰———科学精神上,最最尖锐的冲撞。
冲撞无疑是长久的。所以,传媒的关注到底只及于“说”,更要紧的是当事人的“做”。
我不是学者,我做什么?我得好好想想。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泡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