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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利回归中强化公民责任意识
http://www.zjol.com.cn 2003年10月2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据10月23日媒体报道,北京一男子隐瞒性病病情结婚,新婚夜才被发现。这是继日前媒体报道成都一女子隐瞒艾滋病病情准备结婚之后,又一反映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出现的问题的新闻报道。 近来,不少媒体围绕婚姻登记条例发表了一系列反映其导致的各种问题的新闻报道及相关评论。从一些报道、评论的行文措辞来看,不少人倾向于认为正是条例本身所存在的严重缺陷和漏洞,才致使各种问题不断产生。我认为,这些问题很多都是我国公民权利回归当中一种短暂的过渡现象,和公民责任意识的薄弱是相关的。如果广大公民相应加强自身责任和自我约束,不少问题基本上可以解决,而不一定要求强制性的公权力出来干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步,人民对于个人权利的要求日益强烈,纷纷要求政府转变职能,逐步释放、回归那些原本属于个人的权利,走文明行政、人性化服务的道路。而各级政府也确实正在以切实、积极而具体的行动逐步清让、回归这些权利。但与此同时,一些新问题纷纷显现了出来:比如许多人把救助站当作社会福利站、养老院、免费旅社;比如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出现的离婚草率化、结婚低龄化、婚检冷落化。
仔细思索这些新问题,不难发现其中确实有制度设计的漏洞和缺陷。由于受制定者素质、认知水平等各种因素的限制,任何一项制度设计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包容一切。对于这些漏洞和缺陷,一方面固然需要制定者不断加以修改和补正。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其中一些是可以通过其它手段,比如强化公民责任意识和加强道德自律等来加以解决和应对的。因为婚姻家庭以及整个社会都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社会的复杂性和世界的多元性决定了必然会存在一些比如私人感情生活等法律、制度涉及不到、管理不到的“特区”或“禁区”,而这些领域实际上往往是依靠道德、伦理、宗教乃至民俗等其他的理性力量来维系的,而并非强制性的公权力。
然而,由于我国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封建人治传统观念的影响依然存在,不少人的法制观念及其相关的责任意识、规则意识还很薄弱。许多人还是习惯于想当然地把婚检等事项当作是政府和国家的事情,和作为个体的自己并不相关。因此,在权利突然性下放和回归的过程当中,不少人要么不能意识到离婚对于家庭、孩子和自己的严重伤害,要么没有意识到婚前体检的重要性,从而有了离婚草率化,有了婚检大面积缺位等问题。但是,随着责任意识和健康观念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个体必将意识到结婚、离婚的正式性和后果的严峻性,意识到体检的重要性,意识到自己在其中的责任和作用。因此,尽管在现阶段出现了种种问题,但是,问题必将成为过去。
很多时候我们都在强调法律、制度的作用,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主张法律至上、制度万能。我们不能因为整个社会调控体系对法律过分强调而削弱道德等其他社会控制力量,从而出现了过度依赖法律的“社会法律化”现象和道德冷漠的“吉诺维斯综合症”;我们必须意识到,法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而不能仅是政府管理部门单方面的推进。以后必然还会有更多的权利回归,必然还会有更多的领域需要公民自己来把握和运行。因此,权利主体———广大公民应该以相对成熟的责任意识、道德自律来积极配合和支持,而不是习惯性地依靠公权和制度的约束,不是一看到制度设计的漏洞和缺陷,就呼吁回到老路上去。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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