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 邮箱 论坛 聊天 

 精彩专题  
·圣诞,欢聚的理由?
·世人瞩目首部“民法典”
·中国国航客机在韩坠毁
·关注新婚姻法
·给我一个涨价的理由
·打造“信用浙江”
 欢迎订阅在线短信
热点新闻 浙江新闻
财经新闻 科教新闻
娱乐新闻 社会新闻
体育新闻
 司法考试  
·多项选择题的复习策略
·诚心+掌握律考试题规律=过关成功
·律考经验谈:复习一定要全面准确
·司法考试:如何考、谁能考、考什么
 法律援助  
·我拿什么理由离婚?
·这样拍照侵犯肖像权了吗?
·使用盗版产品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企业合并后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试用期内享受医疗待遇吗?
执行编辑:郑巍
zwei@zjnews.com.cn
社会法制 > 热点专题 > 给我一个涨价的理由 > 观点评论

参加听证的消费者代表被“秘密保护”受质疑

 ( 浙江在线 http://www.zjonline.com.cn )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证实,参加铁路价格听证会的12名消费者正式代表已经确定。但对于大家最为关心的代表名单,有关方面却以“保密”为由拒绝透露。此举受到部分专家和消费者的质疑。

    记者日前就“代表名单为何保密”向有关方面提出询问,得到的答复是:为使代表免受打扰,以集中精力做好准备,也可防止其公正立场受到影响。但接受采访的部分专家和消费者认为,这种解释不能令人信服。因为这12名代表在听证会上的发言不是个人的发言,而是代表消费者群体的发言,因而有必要广泛听取其他消费者的意见,以使自己的发言更全面、更有代表性,更符合实际。

    至于为了防止代表的公正立场受到影响,一位法律专家认为无此必要。他说,铁路部门作为申请方,有理由知道谁是代表,否则如何在听证会召开前的这段时间内回答代表就听证材料提出的疑问?铁路价格调整事关百姓利益,消费者有权知道调价的前因后果,更有权知道谁将代表他们发言。再说,既然代表是经过严格推选产生的,就不应怀疑他们的独立性、公正性。

    在工商部门工作的一位姓赵的同志认为,作为听证会代表是一件带有公益性质的事情,要当代表就不能怕打扰,怕打扰就不要去当代表。消费者代表不但不应被“秘密保护”起来,还应该比普通人更“透明”,甚至有必要公布他们的联系方式。

    据记者了解,虽然没有透露具体名单,但这些代表还是尽最大可能征求了其他消费者的意见。国家计委、中消协也鼓励他们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收集各方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采访中还注意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发布的消息称,2002年1月5日是征集消费者代表的截止日。事实上,早在2001年12月30日,即在报名截止日之前6天,正式代表名单即已确定。此后报名的代表其实早已失去成为正式代表的可能性,而他们对此并不知情。此外,消费者代表的产生程序事先也未向社会公布,代表的产生过程尚不够透明。

来源:新华社 作者:韩振军 张建平 选稿:小正

 
 
关于我们 | 本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登记信息 | 联系我们 | ©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