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相比此前的电信资费调整听证会,本次的“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听证会”有了本质上的变化,但是,令人疑惑的地方还是不少。我就愈来愈强烈地担心,本次听证会会不会最终演变成一场走过场的听证秀?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强调,“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第五条说,“听证过程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这两条在表达一个意思,听证会要透明。
如果说本次听证会比电信资费调整听证会的进步体现在透明度上,那么它的问题———演变成一场听证秀的可能,也还是出在透明度上。
此前有舆论质疑,公布出来的听证会代表的报名时间为2001年12月27日至2002年1月5日,为何12月30日代表名单即已确定,这对于12月31日至1月5日的报名者是不是一种愚弄?状告铁道部的乔占祥和以打假维权著称的王海为何未能入选,是不是怕他们“添乱”?当然,相关部门对此都有所解释,只是其说词难以令人信服。
据报道,中央电视台要对听证会过程进行直播。这可以称为听证会透明度的一个标志。但是,就像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价格听证会只是价格制定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那样,电视直播仅是做出听证会是否透明这种判断的诸多依据之一。另外一个很重要的依据是听证会的组织运作过程。前面所说报名截止时间的提前及乔占祥、王海的未能入选,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作为消费者,我们对代表我们参加听证会的所谓“消费者代表”有多大的知情权?
在12月30日听证会代表名单确定之后,相关部门举行了两次新闻发布会,但是,在这两次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布人均没有发布本该发布的最大新闻:这些代表姓甚名谁。这是出于一种巧合,一种默契,还是事先的一种约定?
在我看来,此事给本次听证会的透明度打了不少折扣。可怕的是,这种折扣还得继续打下去。
1月9日,在听证会代表名单确定下来10天后,新华社发布消息称:“经有关部门同意,新华社今天独家发布参加铁路价格听证会的12名消费者正式代表名单。”
1月10日,媒体披露,作为四川8000万消费者的唯一代表,齐虹“自己都不清楚”是怎么当上消费者代表的。媒体进而质疑,用指定而非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的这位代表,能有多大热情去参与听证会?
其实,真正的问题并不在此。“齐虹现象”指向了另一种可能:听证会代表的产生程序出了问题。试想,如果“报名”这件事本身就是无关紧要的,报名截止时间提前还会是什么重要的事吗?
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由于缺乏足够的经验,听证会仍然可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疏漏。对此,我想说的是,如果更公开点儿更透明点儿,疏漏会不会更少点儿?听证会演变成听证秀的机会会不会也就相应地就小点儿?
中华工商时报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亚杰 选稿:小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