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鸿利”在与农户的真诚合作中得到发展
“要想富得快,跟着鸿利种作物。”这几天,富阳市东洲街道和尚村农民赵柏水对富阳鸿利食品有限公司心怀感激之情,常这样说。原来,他与“鸿利”签订订单的5亩山,去年收入1万多元。今年的订单面积已扩大到10多亩。
作为杭州市农业龙头企业,“鸿利”是一家以蔬菜罐头出口为主导的贸工农一体化企业,2001年加工出口各类食品罐头近万吨,产值3000万元,出口创汇410万美元。1997年公司成立后,他们确立了“公司+农户”、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思路。当年,公司从日本引进山新品种,并在大源镇朱家门村承租了30亩土地试种,当年就获得了每亩净利4050元的高效益。
种山“发洋财”的消息传开后,许多农民争相抢种。为促使产销衔接,“鸿利”把在农户中建立生产基地当作企业的“第一车间”来抓。他们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行情,通过订单与农户连结。由公司负责向农户提供母种、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对基地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按保护价收购,以保证农户利益不受市场波动的冲击。农民按照公司提出的产量和质量、安全等方面要求安排生产,并如数按期交售农副产品。
市场是瞬间万变的。2000年上半年,由于气候异常,不少基地的山枯苗,由此造成山价格上扬。为维护订单信誉,“鸿利”以每公斤1.6元的价格向农户收购。这年的下半年,不少农户受高效益驱动,自发扩大种植面积。到了2001年上半年收购时,国际市场山行情骤变,每公斤的市场价格从上年的1.6元下降到0.4元。此时,与“鸿利”签了订单的基地农民个个愁容满面,担心订单不能兑现,自身利益受到损失。就在这一节骨眼上,“鸿利”毅然决定,按订单价格执行,以每公斤1元的保护价向农民收购。仅此一项就给农民让利20多万元。
讲信用,不仅取得了基地农户的信任,也使外地农民主动找上门。前不久,种有50亩山的德清农民孙金菊专程来到富阳,要求与“鸿利”签订山产销合同,并表示宁愿价格低一点,也要销给“鸿利”。据了解,她去年由于没有与加工企业签订单,遇到了卖难。孙金菊说,农民走向市场,也要订合同,讲信用。
“鸿利”在与农户的合作中发展。如今,公司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从1998年的30多亩扩大到2000多亩,连结农户2500余户,去年用于种植户的收购款达1200多万元,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水煮山出口基地。目前,他们正在进一步健全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吸收基地大户参股,引进股份合作制,最终使公司成为真正带动农民致富的“龙头”。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市报道组 叶胜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