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黑和白是有可能中和成灰色的。但当黑与白势不两立、无法调和时,我们只能在“是”或“不是”中选择一方。当一方意见认定王爱茹是舞女出身的法官,而女主人公却嚎啕大哭势要讨回清白时,我们最迫不及待的是想知道:事实到底是什么颜色?
舞女摇身变法官
据新华社西安10月31日电 记者近日在陕西省富平县采访时发现一件怪事情:一位经营舞厅的老板娘,竟然凭借关系摇身一变当上法官。
王爱茹原是富平县王寮乡南董村二队农民,长期与黑社会老大孙建来同居,无正当职业。1996年到1997年,孙建来在县城开办了“聚仙楼”舞厅,成了容留妇女卖淫和黑社会拉拢腐蚀干部的场所。这期间,与孙建来勾搭成奸的王爱茹操持舞厅,成了老板娘。今年3月,孙建来因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依法逮捕。
就是这样一个先在舞厅里做“小姐”,继而又经营舞厅的黑社会老板娘,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堂堂法官!
富平县大多数干部都知道其中秘密:被孙建来称为“白哥”的原县委副书记白兵权,也曾与王爱茹关系非同一般。正是在这位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一手操办下,王爱茹先在离县城30公里的美原法庭任法官,去年3月又到富平县法院执行庭任法官。
为进一步搞清楚王爱茹当法官的来龙去脉,记者好不容易在富平县委组织部查到了她的档案。档案上写着,王爱茹生于1972年9月,而她的籍贯却由富平县王寮乡改为“富平杜村”,文化程度由小学改为“高中”,并有一段“1993、6———1996、8,县文化局文化馆”的工作简历,连王爱茹的父亲王寮乡南董村二队农民王世武的名字也改为“王来来”,并成了城镇居民。
富平县文化馆老馆长李问圃说:“我们文化馆从来就没有过王爱茹这个人,她在馆里一天班都没上过。”
记者还从富平县公安局户政科了解到,为了造假档案,王爱茹特意买了城镇户口,户口簿上面的住址是“杜村镇人民路综合538号”。
“法官”王爱茹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几乎成了法院干警们的谈资和笑柄。一家法律事务所的主任说:“王爱茹办案,连一个懂事理的农村老汉都不如,完全是凭感觉。她写的判决书错别字多,语句不顺。她不知道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常常空下来让别人补上。”某法庭庭长说:“王爱茹在法庭工作敢说敢骂敢打,经常收受当事人钱财私办黑案,甚至还趁办案之便诈骗钱财。这个人把法庭的声誉都搞臭了。”
富平县有的法官反映,王爱茹连笔录都不会做,有时还找其他法官,许诺“谁给我写调解书、判决书,我给谁买一条烟”;甚至还让一方代理律师为她写判决书等文书。
在富平县,无论剧团演员、招待所服务员,还是倒闭企业的工人……只要有门路就可以进法院。1995年《法官法》颁布后,还有10多名像王爱茹这样的社会闲散人员进了法院。
院长加森有的司机张军利,1999年11月因涉嫌强奸发廊女老板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县公安局报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事发后,加森有跑前跑后替其活动,张军利于2000年初办理了取保候审。就是这样一个重案在身的人,竟被安排在庄里法庭做了法官。富平县公安局预审股的同志说:“这个案子上了县政法委会议,现在还没有结案,仍摆在那里。”
劳改释放人员连亚宁,在张军利出事后,曾经一度被聘为院长加森有的司机,至今仍穿着警服在法院上班。
王爱茹:我不是舞女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颇费了一番周折后,10月18日,记者见到了王爱茹。她身着藏蓝色西服套装,个子不高,圆脸,短发,微胖,三十出头的样子,显得有些疲惫。王爱茹说她决定见记者一面,是因为想给自己一个机会,她说关于她的报道全部失实。
记:你为什么说它全部失实?
王:有几个人会在家门口做“小姐”?!弱智都会想到这个问题。我要是在舞厅当过“小姐”、当过老板娘,应该认识很多人,你可以找证人来对质。谁承包过“聚仙楼”,我王爱茹有没有承包过,到工商部门一调查就知道了。
记:你的文化程度是什么?
王:高中肄业。高二的时候因为休病假,没有参加会考,上到高三功课跟不太上,就没参加高考。今年6月已经取得了渭南市夜大法律大专的文凭。
记:进法院之前在什么单位上班?
王:文化局。我从工厂到文化局后,文化局说暂时没有合适的位置安排,让我在家等一等,我就等着一直没有上班。之后不长时间,我就托关系调到法院了,找工作托人帮忙是难免的。
记:因为白副书记的关系?
王:我和白副书记一共只见过两面,还是别人带着去的,之前我和他根本不认识。
记:你原来在美原法庭,现在在县法院执行庭的职务是什么?
王:我一直是书记员,不是法官。根据《法官法》,当法官是要经过考试的。
记:报道说你1996年至1997年间是“聚仙楼”舞厅的老板娘,之前还做过小姐。
王:这个事我可以解释一下。我从来没有从事过色情服务行业,从来没有在“聚仙楼”当过小姐,更没有开过舞厅。孙建来确实曾是我的丈夫。我和他1993年3月结婚。后来孙建来搞得比较好,有了些钱,承包了“聚仙楼”,但他人也开始变坏了,和“小姐”同居、乱搞男女关系。因为他生活不检点,1995年4月我就和他离婚了。孙建来开舞厅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去过舞厅。“长期与黑社会老大同居”更是假的,孙建来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是今年3月份才定性的,我早就和他没有来往了。
记:庭审记录、判决书等有没有找人代写过?
王:我从来没有叫别人写过一份法律文书。
记:你有没有听到别人对这件事的议论?
王:我保留上诉的权利,我会到法庭上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打这个官司。(说到这时,王爱茹一直强忍着的眼泪夺眶而出,继而失声痛哭。)
王:一个女同志能有多大的承受能力?!
其他人的话
陕西省政法委调查组主任马浩林:报道和调查组调查的情况有一些出入。调查还没有结束,结论性意见还没有,领导说要继续查。
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刘卫东:据了解报道中有失实的部分。有些话不太好讲。
富平县公安局副局长杨宽社(主管孙建来案):孙建来案中不涉及法院的人。
富平县法院院长加森有:法院100多名干警中没有一个“舞女”,院长中也没有一个是流氓。
富平县原美原法庭庭长梁文昌(曾直接领导王爱茹近4年):虽然王爱茹文化程度不高,但调解书、笔录记得还可以,在工作中她还是注意学习的。王爱茹1996年下半年就到美原法庭了,报道上说“1996年到1997年还在开舞厅”,时间上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