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http://www.zjonline.com.cn 2001-11-24 9:19:33 今日早报
新华社宁波11月23日电 原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副厅级)沈章茂因涉嫌玩忽职守,违法向多家企业发放贷款,造成宁波国信损失3184万多元,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
根据宁波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现年56岁的沈章茂在其担任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期间,多次违反有关金融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批准发放贷款,以致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1995年下半年,宁波镇海塑料八厂法定代表人胡教华(已判刑)伪造了与台商合资经营的事实,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了宁波五洲有限公司,为套取国外银行贷款以购买进口设备,胡教华通过原宁波市常务副市长谢建邦(已判刑)等人向沈章茂推荐,要求宁波国信为其提供对外融资担保,胡教华多次往沈章茂家中游说,许诺事成之后将五洲公司的部分业务交给沈的儿子去做。此后,沈章茂在对胡教华经营业绩及公司资信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以转贷协议和支持市重点工程为由,决定向五洲公司放贷808余万美元。由于沈章茂的违规行为,宁波国信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因此,直到1997年1月30日,宁波国信才与五洲公司签订了一份808.33万美元的借款合同,担保方为胡教华的另一皮包公司。1998年,因宁波五洲公司行贿、信用证诈骗等罪案发,公司严重资不抵债,进入停业清算阶段。根据五洲公司清算小组测算,国信在此笔贷款中损失2886万元。此外,沈章茂因循私情,于1996年8月违法向奉化大海冷冻厂发放贷款80万元。1997年3月,沈章茂在未对宁波环宇大酒店资信状况作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违法决定向该企业发放贷款200万元。因上述两企业亏损严重,无力偿贷,后虽经宁波市中院强制执行,仍造成298万元国有资产无法追回。
据悉,法院将于近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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