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天发出咨询文件,建议撤销原来对外资银行在香港设立分行的资产数额限制,同时缩短有限制牌照银行升格做持牌银行的经营年限。
根据金管局现时的规定,计划在香港设立分行的海外注册银行资产规模要求为160亿美元。金管局建议,撤销这一资产规模要求,改为境外银行与本地注册银行一样,即要有50亿港元总资产及40亿港元客户存款规模。
此外,金管局还建议,缩短有限制牌照银行升格做持牌银行的经营年限,即由现在的在港经营至少10年的期限缩短为3年。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说:有关建议会进一步开放香港的银行业,让更多本地及国际机构能够以持牌银行的形式参与香港金融市场。相信这些措施有助改进香港银行业的发牌及进入市场制度,及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