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草案)》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正式通过。据悉,这是中国第一部处理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的地方性法规。
据人民日报报道,该法规对一直争议不断的中小学生伤害案责任归属问题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伤害事故中各当事人的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使学校、家长和监护人、学生有了一个责任是非的“明细账”。
条例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过错责任,学校以投保责任事故险的方式,对应负责任的受伤害学生进行赔偿。
该条例的最大特点是首次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规定了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并确定了校方以承担过错责任为主,兼顾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