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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编者与作者的关系

储瑞耕

    友人写了一篇杂文,想向《南方周末》投稿。因为不认识该报的人,便照着报上标明的地址和编者姓名,通过E-mail发了过去。

    想不到几秒钟之后,他的电子信箱里便跳出一信:“朋友,你好,稿件收到,若一个月未见采用,可自行处理。谢谢!编辑”这是我前所未闻的事,故而不由得感慨丛生。这则几秒钟之后的回信,是标明了“Auto-reply”(自动应答)的,但设置这个“应答信息”的事情本身却总是人为的,非自动的。没有一点责任心和热忱,就不会有这个“应答”。《南方周末》的编辑通过自己的劳动,具体体现出对作者人格上的尊重。

    还有无别的媒体有这样的做法呢?我就此事向朋友打问。一位年轻朋友告知,他向《中国青年报》的“青年话题”版(编者马少华)投稿,一般半天之内就会有明确的文稿拟用还是不用的E-mail回音!

    《南方周末》和《中国青年报》是两张在全国很有影响的报纸,却用这样亲切的做法来处理与作者关系,尤其值得人们思考和借鉴。君不见,有的报纸档次水平并不高,可架子却不低,即使他们向你约的稿,也可以马马虎虎地对待;倘若你主动投稿,收未收到根本不打招呼,文稿不用也不退稿,用了也不寄样报、稿酬———整个儿你作者一腔热情,他编辑一脸冰霜。

    在新闻界,编辑与作者的关系,始终是一对最基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今天随着现代科技水平的提高,编作者关系不必也不可能像几十年前的老做法那样通过邮局,书信往返了。但是,改变的是形式,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这种实质并未改变。过去,你报刊媒体不尊重作者、读者,就可能使自己变成孤家寡人;今天技术发达了,按理联系起来更方便,更快捷了,倘若你编辑高高在上,不热情、不细致,那么更会失去作者、读者,失去广大受众的支持。

    在编者与作者的关系问题上,我们的确要有新观念新举措。比如,凡是来稿都给个回音,像《南方周末》那样设个“Auto-reply”,实际上不过是举手之劳,关键是否有诚意。关于作者投稿之后的“等待期”,记得以前有过“三个月”,后来改为“两个月”,如今《南方周末》是“一个月”,就确乎有了很大的进步。不过,有的新闻、言论文稿几天就会过时,那么“一个月等待”是否仍太长?《中国青年报》编者马少华收到文稿后半天内就答复“用否”,的确不易。这是编辑工作的一个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一个媒体,究竟是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是不一样的。作为办得很有影响的《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应当说都是“买方市场”,他们尚且把尊重作者的事做得如此到位。那么请问:那些处于“卖方市场”水平的报刊怎么样呢?难道反倒可以不把作者、读者当回子事么?

(《新闻记者》)  11/2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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